温州市、乐清市、瑞安市、永嘉县、文成县、平阳县、泰顺县、苍南县、龙港市人民政府:
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温州市区和乐清市等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以下简称规划)的请示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温州市区、乐清市、瑞安市、永嘉县、文成县、平阳县、泰顺县、苍南县、龙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。
规划是各县(市、区)空间发展的指南、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,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。
到2035年,温州市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.66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.38万亩;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66.75平方千米;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.2867倍以内。
乐清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.88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4.60万亩;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38.53平方千米;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.3735倍以内。
瑞安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6.21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.04万亩;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99.67平方千米;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.3015倍以内。
永嘉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6.48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2.02万亩;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63.42平方千米;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.3095倍以内。
文成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.24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.43万亩;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04.84平方千米;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.3539倍以内。
平阳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9.06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4.69万亩;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34.77平方千米;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.3099倍以内。
泰顺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.37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4.10万亩;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02.36平方千米;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.3180倍以内。
苍南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4.88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2.66万亩;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41.30平方千米;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.3273倍以内。
龙港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.53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.00万亩;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.57平方千米;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.3000倍以内。
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,强化区域协同、陆海统筹,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,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。
严格保护温瑞平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片区,优化现代化都市农业生产空间,打造复合高效的农业、渔业空间。筑牢山水兼备、通江达海的自然生态基底,加强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修复。
推动温州市区、乐清市、瑞安市、永嘉县中心集聚,平阳县、苍南县、龙港市功能提升,文成县、泰顺县跨越式发展,强化城镇基层节点服务功能,构建规模适度、功能完善、结构合理、集约高效的城镇体系。
完善设施网络协调布局,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。
优化综合交通网络布局,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功能,加强轨道、高速公路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的空间预留管控。
强化水利、能源设施空间保障,完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配套。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,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,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。
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责任分工,健全工作机制,完善配套政策措施,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。
发挥国土空间规划“一张图”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功能,健全规划实施监测网络,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。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,强化社会监督。科学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、详细规划、相关专项规划,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。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。
浙江省人民政府
2024年6月28日
金华市、兰溪市、东阳市、义乌市、永康市、浦江县、武义县、磐安县人民政府:
你们关于报请批准金华市区和兰溪市等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以下简称规划)的请示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金华市区、兰溪市、东阳市、义乌市、永康市、浦江县、武义县、磐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。
规划是各县(市、区)空间发展的指南、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,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。
到2035年,金华市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5.64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.33万亩;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98.47平方千米;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.2990倍以内。
兰溪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1.07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6.94万亩;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25.92平方千米;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.3000倍以内。
东阳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7.75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3.27万亩;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84.55平方千米;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.2968倍以内。
义乌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.45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.64万亩;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08.11平方千米;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.2999倍以内。
永康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.61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4.52万亩;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27.91平方千米;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.3000倍以内。
浦江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.88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.64万亩;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24.69平方千米;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.3000倍以内。
武义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.18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.35万亩;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72.14平方千米;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.3035倍以内。
磐安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.97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.67万亩;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13.24平方千米;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.2954倍以内。
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,强化区域协同,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,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。
巩固金衢盆地粮食生产空间基础,完善浙中地区都市农业空间布局,打造高效和美的现代农业空间。强化中部丘陵山区都市绿心功能,保护山林生态屏障和水系生态廊道,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。
发挥金华市区、义乌市都市区核心辐射带动作用,推动金兰武、义东浦、永武、东磐等一体协同发展,增强县城中心功能和城镇节点功能,构建规模适度、功能完善、结构合理、集约高效的城镇体系。
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责任分工,健全工作机制,完善配套政策措施,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“一张图”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功能,健全规划实施监测网络,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。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,强化社会监督。科学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、详细规划、相关专项规划,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。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。
浙江省人民政府
2024年6月28日